“国五条”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出台
4月2日北京市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出台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就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税问题进行了解答。
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能够确定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的,个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减除房屋原值和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相应凭证,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也未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个税税款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房屋原值是征收个税的重要依据。据介绍,根据房源情况不同,北京对不同房屋原值计算方式也不同。
商品房原值为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自建住房原值为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值为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原值为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城镇拆迁安置住房原值根据相关规定计算。
据了解,纳税人若能提供实际支付
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的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
地板,装配了
洁具、
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涉嫌抄袭/侵权/违规内容请联系QQ:727533600删除!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新增电话贷款,抵押房屋可正常评估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新增电话贷款,抵押房屋可正常评估6月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多项新举措,新增电话贷款,服务直达的模式,借款人通过热线电话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现全程零跑腿。目前,北京公积金中心合作的11家贷款受托银行可按规定的服务范围开展委托代办、上门签约、电话贷款等服
02025-06-100评论
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拟以13.2亿元底价出售北京招盛房地产40%股权
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拟以13.2亿元底价出售北京招盛房地产40%股权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架北京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底价为13.2亿元,需缴纳保证金3.96亿元,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由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100%持股。居然之家北京北五环
422024-05-150评论
北京通州优化限购政策:落户或就业家庭购房不再“双限”
北京通州优化限购政策:落户或就业家庭购房不再双限2月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本次调整后,在通州区落户或就业的家庭,如需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符合本市限购条件即可,取消了在通州落户或纳税、社保满三年的限制,更有利于促进疏
2132024-02-070评论
北京实施“认房不认贷”,成交量快速增长但后劲不足
北京实施认房不认贷,成交量快速增长但后劲不足9月1日,北京官宣全面执行购买首套房认房不认贷。新政出台后的首个周末,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分别为1200套、1400套,环比均有提升;9月3日~8日,北京二手房成交量则呈持续衰退状态;进入第二个周末,成交情况有所回升,分别成交700套、1000套,但和第一个周末相比热度明显下降。
2012023-09-150评论
北京5月二手房凉意加重
北京5月二手房凉意加重在4月大跌8000套后,5月北京的二手房不出意外继续向下,来自机构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北京二手房5月成交量不足万套,全月环比成交下探已成定局。不仅如此,包括和平里、德胜等热点区域的挂牌量出现大幅攀升,但成交量却跌至谷底。头部经纪公司证实,和平里片区的成交量从过去一个月60、70套跌至本月
5672023-05-290评论
北京北投宏大房地产100%股权及18.05亿债权被挂牌转让 底价18.58亿
北京北投宏大房地产100%股权及18.05亿债权被挂牌转让 底价18.58亿11月22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消息,北京北投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8.05亿元债权被挂牌转让,底价18.58亿元,转让方为北京通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北投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北京北投宏大房地产资产总计30.97亿元,负债
7412022-11-230评论